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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湖南六种地方的风电项目环评将不被受理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6-11-13访问次数:

       今日,湖南省发改、环保、住建、水利、林业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风电发展的通知》,将确定全省风电开发合理规模,明确禁止风电开发的重点保护区域,严格环境影响评价。

      目前,我省列入省发改委“十二五”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和2016年建设方案的风电项目共168个,已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70个,其中已建成并并网发电38个。项目相对集中布局在南岭和雪峰两大山脉的郴州、永州、邵阳等地。

      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介绍,部分地方和风电建设项目业主环保意识薄弱,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生态破坏、水土流失、噪声扰民等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已建成并并网发电的38个项目中,有32个项目均未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关于进一步规范风电发展的通知》提出:禁止在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省级以上(含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经省政府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一级保护林地、一级国家公益林地规划建设新的风电项目。今后风电建设项目如涉及上述区域,环保厅将不予受理其环评。

      未验先投的项目必须在今年内开展竣工环保验收。自第一台风机并网之日起,一年内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须停产整改,期间电网企业暂停接受其并网运行。存在明显环境问题的,项目须停产整改,12月31日前整改不到位的,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给予处罚。

本文原文地址:http://daohe.lan-lv.com/new/hy/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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