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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垦东兴冲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6-10-31访问次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现将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改造工程的顺利开展。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广西农垦东兴冲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广西东兴市冲榄村冲榄工业园区内,由广西东兴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工程占地面积6000 m2,总投资289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390.25万元,新建2000m3/d处理构筑物以及配套的3704.45 m3辅助构筑物,一期截污管网总长度1023m。施工期约12个月,预计2017年1月正式动工兴建,2017年12月全面竣工验收,开始运行。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冲榄工业园,东到冲底村、坡禾角村,西以长湖河为界,北达北永道班、加味岭、大石岭,南到长湖村,规划区总面积约10km2。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为采用集成式一体化A/O工艺,工业园区的的生产、生活污水通过截污管网集中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类标准后排放。另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过浓缩、消化、脱水后,按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与资源化的要求进行处理。
二、工程分析结论
     1.施工期污染源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车辆尾气、装修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噪声等。施工期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而且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及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2.营运期污染源
     (1)水污染物
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2000m3/d,负责收集处理冲榄工业园,东到冲底村、坡禾角村,西以长湖河为界,北达北永道班、加味岭、大石岭,南到长湖村,规划区总面积约10km2 范围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按照出水水质分析,本项目每年排放处理后尾水约73万m3,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43.8 t/a,BOD5:14.6 t/a,SS:14.65 t/a,NH3-N:5.84 t/a,TP:0.73 t/a。
     (2)大气污染物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格栅、曝气池、污泥浓缩池及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臭气(主要成分是H2S、NH3)每年排放H2S:0.0032t,NH3:0.096t。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鼓风机房、污水听声泵房、沉砂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发电机房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格栅间产生的格栅渣、沉砂池和污泥泵产生的污泥以及厂区内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固体废物产生量估算为即170.09t/a。
三、环境质量现状
     1. 环境空气
     本项目评价区内各监测点位内监测因子SO2、NO2、PM10的日均浓度值及SO2、NO2小时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各监测点位内内氨气、硫化氢、臭气均未检出,表明项目所在地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从整体上来看,评价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2. 地表水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长湖河各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共监测4个点位,各监测点位均能达到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总体较好。
     4. 声环境
     场界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场界东、南、西、北侧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5. 生态现状
     拟建场地地面植被主要为杂草,结构简单,动物主要为鼠类、昆虫等一些小型动物,周边主要为旱地,主要种植蔬菜等农作物构成的农业生态系统。建设用地内没有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和珍稀物种,也没有发现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珍稀野生动物,评价区已经受人类活动的干扰,区内生态系统较一般,敏感程度较低。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位于广西东兴市冲榄村冲榄工业园区内,其污水处理厂位于工业区西南面,长湖河下游,现规划为工业园区用地。本项目建设用地不涉及搬迁安置工作。施工期间,项目对当地的社会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单位与周边村庄进行协商,施工人员尽量使用附近原有生活设施,以减少施工期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同时,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在施工场区内修建沉淀池或砂井,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对工地周围环境的污染较小。同时,施工应尽可能避开雨季,在施工场地内开挖临时雨水排水沟,在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沉淀池;及时绿化、硬化裸露地表,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废水对环境影响不大。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在施工期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噪声、扬尘等污染,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环境管理合同,必须尽可能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及必要的控制措施,把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降到较低的限度。施工单位应采取严格的防尘措施,施工边界设置围墙,工地配置滞尘防护网;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采用封闭车辆;工地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才出场,同时在靠近敏感点的运输线路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可使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将大大降低,对环境影响不大。施工车辆尾气对环境的影响具有间歇性和可逆性,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也是有限的,对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噪声对场地附近声环境有一定影响。项目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间,除工程必须外,严禁在12:00~14:30和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5)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定期清运至有关部门认可的有能力的单位按照指定的路线、地点进行运输和处置。负责施工的单位应当向当地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并按规定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后,请具有相关运输资质的单位按照指定的路线运至规定的地点填埋。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污水处理厂的建成运营,将东兴冲榄工业园区内的生活污水、工业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湖河,杜绝了该部分废水直接排入。本项目建成后,可对区域内的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可使纳污水体的污染因子逐渐降低,逐渐改善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项目日处理废水2000m3/d,每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87.6t、 生化需氧量94.9t、悬浮物73.0t、氨氮16.06t、总磷1.46t,对该部分污染物去除率分别为66.7%、86.7%、83.3%、73.3%、66.7%,降低污染物对长湖河的影响。
基于现有数据及模式下计算预测得,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尾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湖河,各预测断面的贡献值较小,与背景值叠加后,各预测断面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水标准,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
在非正常/事故排放情况下,发生故障时,长湖河排放口下游10~50m范围内COD浓度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COD排放对下游影响较大,应加强管理,避免故障发生。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做好截污管线、污水处理厂各处理池及污泥临时堆放处等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影响很小。项目不开采地下水,将接纳的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长湖河,对其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的地下水水位及地下水流场不会产生明显的改变,不会引发区域地下水降落漏斗。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臭气浓度分析
项目除臭间恶臭气体中H2S、NH3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出现在292m,其值分别为0.0003589 mg/m3、0.005692mg/m3,故达到TJ36-79《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中一次最高容许浓度限值内。根据类比调查分析,该浓度值的H2S、NH3等气体勉强可以嗅出,对环境影响不大。
②安全防护距离
依据项目废气污染物H2S 、NH3的排放源强,相应的环境标准和当地的气象条件,经计算,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均小于10m,大气防护距离在厂区内无超标点,建议安全防护距离应为100m。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布置敏感建筑物。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后,昼间和夜间各点噪声预测值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的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有机械格栅拦截物、沉砂池沉淀的泥砂和剩余污泥、和厂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项目工艺所产生的垃圾0.46t/d,生活垃圾为0.006 t/d前两类废物可作一般的城市垃圾处理。因污泥的重金属和致病菌含量尚不清楚,因此大规模堆肥还田还缺乏足够的依据。因此要求项目建设方在污泥出厂前需对污泥做相应的浸出实验,即对污泥进行属性鉴定后,方可按属性进行处理。污泥处理应满足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与资源化的要求。
(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全部采用管道输送至贮泥池,经离心机浓缩脱水后外运按属性分类处理。污泥处理满足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与资源化的要求。污泥处理与处置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过管网收集到污水厂处理,污水排放从无序排放变为有序排放,污染物得到大幅度的减少,减轻对水中生态环境的影响
(7)项目运输影响分析结论
为了不影响运输道路两旁居民的生活,污泥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车厢,防止污泥的泄漏,也防止污泥恶臭的散布,车辆出厂要清洗车身,特别是车轮,尽量减少对运输途中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但总的来说,项目运营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1.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结合噪声防护设置围档,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对施工扬尘采用覆盖和洒水等措施可减缓其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冲洗各种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道路降尘及绿化等而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施工作业时间,噪声大的施工机械远离居民区布置,高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护措施
建筑垃圾和弃土运到有关建设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水土保持措施
采取工程和生物防治措施减少影响。
2. 营运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类标准。因此本工程的出水水质标准为:BOD5≤20mg/L,COD≤60mg/L ,SS≤20mg/L, NH3-N≤8mg/L,TP≤1mg/L。该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有效减少东兴冲榄工业区内工厂企业所排放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的COD约87.6t。
营运期,厂区废水主要来自污泥脱水机滤液、职工生活污水。这些污水均通过厂区内下水道送入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本工程在污水处理工艺中要采用消毒技术来最终控制出水大肠菌群数,综合考虑用于污水消毒工艺的适用性、成熟性、安全性、可靠性及操作运转的简单易行和处理费用等因素,广西农垦东兴冲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尾水处理拟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加强绿化
除了采取臭气集中治理措施外,项目还设置了100m的大气卫生防护距离,加强厂区绿化工程。项目沿厂界设置15~20m宽的绿化隔离带,在反应池周边设置绿化带,脱水机房与园区道路之间种植约10~25m宽的防护林带,在辅助生产及管理区、职工生活区均设置绿化隔离带;在厂区空地、路边等种植其它灌木、花草,有效防止臭气污染、影响自身及周边环境。
②加强管理,减少臭气排放
污水处理厂运行后,削减恶臭污染的主要措施是在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操作中加强管理。如脱水后污泥应及时运出厂区,在厂区内存放不能超过一天;堆放点建成能遮阳挡雨的半封闭式堆放点;各个有臭气产生的设施定期检修、更换等。
③合理布局,防止恶臭对附近敏感点的污染
一是在厂周边界植树造林(树林防护带),阻隔恶臭扩散的途径;二是通过厂区的合理布局,在设计中将恶臭源(污泥处理车间)构筑物尽量远离最近的敏感点,满足恶臭扩散距离的要求,减缓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
对厂区主要高噪声设备如污水提升泵、污泥泵、鼓风机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如鼓风机房采用半地下式,双层墙及双层玻璃窗隔声,鼓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进出风管及加压泵进出水管均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与设备连接,以阻隔声桥;污水泵房采用半地下式,双层墙及双层玻璃窗隔声;脱水机房、污泥贮运间采取封闭式建筑等。
在生产区和厂前区之间及厂四周建绿化隔离带。绿化带可以控制噪声在声源和保护对象之间空间内的传播,起到吸声和隔声作用。本项目可结合臭气防护林要求及噪声防护要求选择树种及栽种方式。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污泥是污水处理过程中的产物,是污水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泥处理目的在于降低污泥含水率,减少污泥体积,达到稳定性质,并为进一步处置和综合利用创造条件,其一般流程为“浓缩—脱水—处置”或“浓缩一消化—脱水—处置”。由于本工程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生物脱氮除磷工艺,污泥龄较长,污泥性质较为稳定,可不进行消化处理。
格栅截留物和沉砂池的沉渣均为污水处理厂的垃圾,必须妥善收集、存放与运出。具体的堆放、包装、运输等过程要按照有关的规定严格执行。
拟建污水处理厂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可以与格栅截留物及沉砂池沉渣等一起清运至垃圾填埋厂处理,不必单独处理。
污泥重金属和致病菌含量尚不清楚,需进行属性鉴定后,按属性进行处理。污泥处理满足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与资源化的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项目周边居民。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主要态度;②周边现存主要环境问题;③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④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⑤其它要求和建议等。
七、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八、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或来函、致电查询。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采用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面对面问答形式。公众也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情况。
0731-8883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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